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通知,联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财务”)拟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联通体系内企业”)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强化内部协同,保障日常经营活动的顺畅进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方基本情况
担保方为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由联通集团全额出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联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及金融服务。联通财务经营状况稳健,具备履行担保责任的能力。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本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综合电信服务运营商之一,业务运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
三、 担保业务概述
本次涉及的担保业务性质为非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主要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在非融资性交易或活动中(如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等)的履约行为所提供的信用支持,其目的并非直接为获取贷款等融资行为。具体而言,联通财务拟为联通体系内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涉及的业务合同履约、工程投标、设备采购等商业活动提供相应的保函担保服务。
四、 担保业务的目的与影响
1. 提升运营效率: 由集团内部财务公司提供担保,流程更为便捷高效,能够及时满足业务部门在市场竞争与合作中的担保需求,加快业务推进速度。
2. 降低综合成本: 相较于向外部商业银行申请同类担保,内部担保预计有助于减少相关手续费支出,优化整体财务成本。
3. 强化风险管控: 作为同一体系内的金融服务机构,联通财务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有更深入的了解,有利于实现更精准、更有效的风险识别与管理。
4. 本次担保系集团内部资源协同支持,不涉及向第三方融资,不会新增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五、 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内部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将在授权范围内,依据实际业务需要逐笔办理。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如适用)。
2. 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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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8 00:08:47